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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贷款业务时应提交的贷款资料
时间:2014/8/27 15:12:40 浏览:1173次

   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(保留复印件的,同时交验原件)
1、    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份、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、夫妻双方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复印件2份(如夫妻关系不能在同一户口簿上反映,同时提供结婚证明复印件2份);
2、     本人及其配偶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各2份(在职职工一般由单位劳资部门出具证明,配偶为自雇人士的,提供营业执照、财务报表、纳税证明等相关资料);
3、     购房合同原件1份、复印件1分;
4、     已付购房款收据或发票复印件2份;
5、     购商品房、经济适用房的,同时提供保证合同4份;
购二手房的,同时提供原房主身份证及原房产证复印件各2份;
偿还银行贷款的,同时提供房产证复印件2份,原银行借款合同2份,银行上月份还款对账单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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